發布時間:2011-11-09 共2頁
(一)固定資產
1.購進
審核付款→督促報賬→審核發票和固定資產調撥單→查詢已付款情況→編制憑證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預付賬款 →傳主管崗核
注:
①款項付出應嚴格遵守《資金付出管理辦法》。
②根據合同及付款情況及時督促相關部門辦理報賬手續。
③購進固定后須憑發票、驗收單辦理固定資產調撥手續,具體為生產用固定資產由生產部負責,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由行政事務部負責。
④固定資產入賬時,記賬憑證摘要欄須注明固定資產名稱、型號及使用部門。
⑤固定資產在各車間、部門之間調撥應進行賬務處理,以便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和準確提取折舊。
2.提取折舊
根據固定資產明細賬查詢上月新增或減少固定資產→對應固定資產原值及公司使用的折舊政策計算增減變動的累計折舊→編制折舊計算表→編制記賬憑證
借:管理費用/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累計折舊
貸:累計折舊——相關明細科目 →傳主管崗復核
注:①年初根據固定資產明細表計算各部門、各類資產每月應提折舊金額,每月根據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及時調整,編制折舊計算表。
②固定資產折舊采取按個別資產進行計算,分部門、分類別匯總提取。
③月度提取累計折舊金額發生變動時應將提取折舊的依據應傳遞一份給各車間核算員,由車間核算員對應固定資產清單核實固定資產的存在及折舊提取的準確性。
④年末根據固定資產明細表計算全年折舊,沖回由于凈值低于全年應提折舊的個別資產多提折舊,并確定下一年度提取折舊的基數。
3.固定資產清理
(1)盤點。
年中、年末組織行政事務部、生產部相關人員進行固定資產盤點→整理固定資產明細表→出具盤點報告
注:針對盤點過程中出現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情況應及時上報,督促相關部門進行處置。
(2)清理報廢。
定期組織行政事務部及生產部對固定資產進行核查→督促處置已報廢及長期閑置的固定資產→核實報廢或長期閑置的固定資產原值、已使用年限及折舊提取情況→審核固定資產清理轉出報告→編制記賬憑證
①注銷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已提折舊)
貸:固定資產(原值)
②收到清理收入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③支出清理費用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④結轉凈損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賬面余額)
貸:營業外收入
或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賬面余額) →傳主管崗復核
(二)在建工程
1.日常費用
審核原始憑證完整、合法、金額正確→審核并更正原始憑證按規范粘貼和折疊→審核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審核部門費用支出進度(如超計劃額度,可拒絕報銷)→編制記賬憑證
注:①報銷人有前期欠款時,報銷費用一律先沖抵欠款,由管理費用崗開具還款收據。
②為便于費用統計分析記賬憑證摘要欄須注明費用名稱。
③非工資性費用支出須取得稅務局監制的發票或收據,填寫規范,大小寫一致,無涂改痕跡,增值稅票須嚴格遵守填寫規范。
④保證憑證及附件左上角整齊,附件長寬折疊以記賬憑證大小為度,不能帶有訂書釘。
⑤費用審核要點有:計劃額度內費用須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財務部長審批;計劃外費用須有總經理批示的報告;市內交通費、通訊費須經總經辦登記;招聘費用須有人力資源部部長審核;差旅費須附審批后的行程安排表,招待費須附經審批的招待費用明細表。
⑥支取現金的憑證編制完畢,若遇出納無現金時,應暫時保存記賬憑證,待出納取回現金時通知領款。
2.在建工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