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1)國家風險限額
國際風險限額是用來對某一國家的風險暴露管理的額度框架。國家風險暴露包含一個國家的信用風險暴露、跨境轉移風險以及ERS(高壓力風險事件情景)風險。國家信用風險暴露是指在某一國設有固定居所的交易對方(包括沒有國外機構擔保的駐該國家的子公司)的信用風險暴露,以及該國家交易對方海外子公司的信用風險暴露。跨境轉移風險產生于一國的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對另外一國的交易對方進行的授信活動。
國家風險限額管理基于對一個國家的綜合評級。
(2)區域限額管理
發達國家一般不對一個國家內的某一地區設置地區風險限額。我國由于國土遼闊、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差距較大,因此在一定時期內,實施區域風險限額管理還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