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投資基金的收益主要來源于兩部分,一部分來自基金買賣差價,另一部分來自基金的分紅,前者主動權在投資者,后者主動權在基金公司。
對于基金,無論是買賣差價還是分紅,本質上還是來源于基金凈值的上漲。所以,投資者賺錢不賺錢,不是由分紅來決定的,而是由基金凈值的漲跌來決定的。
中性的分紅
所謂基金分紅,就是基金實現投資凈收益后,將其分配給投資人,是投資回報的一種體現方式。在分紅后,基金凈值也相應減少。對基民而言,只是錢從左口袋轉移一部分到右口袋,并不改變總的數目。比如:某基金凈值每份1.5元,基民A持有該基金10000份,則共有資產1.5萬元。該基金此次分紅是每份分0.1元,則基民A可以取得分紅款1000元。分紅后,基金凈值變為1.4元,基民A持有的基金總凈值變為1.4萬元,加上分紅取得的1000元,基民A的總資產仍然為1.5萬元,與分紅前一致。也就是說,分紅只是對投資收益進行分配,它本身并不會憑空創造出新的收益,也不會改變既得收益。因此基金分紅本身是中性。
基金分紅分為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現金分紅是實現階段性投資目標,收益落袋;而紅利再投資方式,則是把這部分現金繼續購買該基金。筆者建議在市場處于高位時的分紅應該采取落袋的方式,鎖定收益。而市場處于低位時,則采取紅利再投資的分紅方式,相當于免費申購了增加的份額,有利于長期投資,降低成本。(以下所提到的基金分紅特指現金分紅)
但是基金分紅對基民還是有影響的,這些影響完全取決于分紅之后的市場走勢:選擇現金分紅的投資者相當于減倉,所以如果市場上漲,則分紅對投資者而言是減少了獲利,是不利的;如果市場下跌,則對投資者而言是減少了損失,是有利的。
分紅對投資者有利
那么基金分紅對投資者而言究竟是利大于弊,還是弊大于利呢?筆者認為,基金分紅對投資者是利大于弊。
市場上漲的時候,往往可以激發眾多投資者熱情,不斷加倉買入股票或者基金,最后大部分的投資者都被高位套牢。假如基金在市場加速上漲的時候,在滿足一定條件下進行分紅,則相當于幫投資者減倉,降低投資者的投資風險。
目前,我們的投資者仍然以追求資本利得為投資目標,為了利潤最大化,就需要不斷的高買低賣,導致市場投機氛圍日漸濃重,市場波動較大。由于專業能力較差,普通投資者在市場中追漲殺跌,損失慘重。而通過投資基金,不定時收到基金的分紅,可以使投資者體會另一種盈利模式:將資金交給以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不定時收取盈利,可謂省時省心省力。一方面可以吸引投資者從股民轉為基民,壯大機構投資者的隊伍;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市場穩定度,為構建穩定的資本市場打下社會基礎。
而現實中,很少有基金能夠穩定并且持續的分紅,特別是牛市熊市一個樣。有些基金在牛市為了更多的募集基金,偶爾會采取大比例分紅作為營銷手段。所以也不具備持續性。
分紅亦有益于公司長期發展
那么為什么基金不愿意主動分紅?是不是因為基金分紅對基金公司是弊大于利呢?
基金作為投資管理方,肯定是為自己考慮的。那么基金要考慮的是什么呢?就是基金收入主要來源――管理費。只要基金管理的資金不斷膨脹,就可以收取越來越多的管理費,基金公司盈利也就越多。而一旦基金分紅,則不可避免的造成管理規模的下降,從而導致管理費減少。所以為了避免分紅,早在2007年部分基金公司就通過大規模拆分等手段將基金留在了面值以下以合理地規避基金分紅,將基金保持一定規模,獲得相應管理費。
表面上看,分紅確實導致基金公司的管理費收入直接減少,是不利的。但是,我們看的長遠一些。當基金穩定的分紅培養了屬于自己的投資者群體,在牛市時的分紅,減少了管理費的收入,但是使投資者獲得現金分紅。在市場處于低位時,這些投資者用以前的分紅現金會再次投入,從而增加了基金公司在熊市時的收入,使基金公司在牛市和熊市的收入差距不是那么明顯,增加了公司業績的穩定度。假如基金公司不分紅,熊市時,投資者相繼贖回基金份額,反而使基金公司在熊市時的管理費收入加速減少,容易對基金公司本身的業績穩定性造成影響。
而因為分紅又不可避免地會增加股票換手,使基金經理被動操作。所以從基金經理的角度,大多也不喜歡分紅尤其是大比例分紅。但是據統計,2008年股票型基金的平均換手率超過120%。基金的換手其實并不低。如果基金經理可以很好的安排好操作策略,控制好操作倉位,提前為分紅做好準備,那么分紅就不會變得那么勉強和被動。如果能夠做到定時分紅反而會增強投資者的歸屬感。
現時并沒有基金能夠穩定分紅。如果有一只基金可以率先做到這一點,那么必然會引起市場的關注。通過穩定的分紅,增強了投資者的向心力和穩定性,培養了投資者長期投資的風格,從而為基金管理費的穩定增加打下良好的社會基礎。
所以,筆者認為穩定的基金分紅對基金公司長期發展也是有利的。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分紅對社會、對資本市場、對基金公司、對基民長期來看都是有利的,但是由于制度上的缺陷,并沒有硬性規定基金公司必須分紅。所以,4月1日證監會出臺《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條款的審核指引》,對基金分紅條件作出更細致、準確的規定后,基金分紅數量大幅增加。據天相投資的統計,4月份實施分紅的基金數量達到43只,超過一季度分紅基金數量37只的總和。并且4月份分紅總額約為70億元,遠遠超過一季度26億元左右的分紅總額。
筆者真誠的希望基金分紅能夠向更合理更符合社會發展的方向發展,讓投資者能夠分享中國經濟發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