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省政府批準省交通運輸廳正式啟動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以縣為主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和以政府投入為主的養護資金渠道,積極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進程,促進農村公路持續健康發展。要求力爭用三年時間,基本建立符合我省實際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和運行機制,保障農村公路的日常養護和正常使用,實現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正常化和規范化。省交通運輸廳按照“先試點、再完善、后推廣”的思路推進農村公路養護管理體制改革。
農村公路管養體制改革實施以來, 各地、各單位嚴格按照省政府出臺的《甘肅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和我廳制定的《甘肅省農村公路養護體制改革實施辦法》,在全面加快農村公路建設的同時,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縣為主、鄉村配合”的原則,積極穩步地推進全省農村公路養護管理體制改革,明確了各級地方政府特別是縣級政府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主體責任,強化了交通部門養護管理職能,養護資金籌措渠道逐步拓寬,農村公路養護質量和服務水平有了明顯改善和提高。2007年我廳在全省確定13個縣(區)作為農村公路養護管理體制改革的試點縣,2008年我廳又將改革范圍進一步擴大到全省3市23縣(市、區),2009年全面推廣實施。截至2009年11月底,全省所有市州出臺了《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意見》,69個縣市區出臺了《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細則》,1146個鄉鎮設立了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所(站),大部分行政村設置了養護小組,并將養護經費納入市縣財政預算,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來源更加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