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4頁
3.經濟措施
進度控制的經濟措施主要包括:
(1)及時辦理工程預付款及工程進度款支付手續;
(2)對應急趕工給予優厚的趕工費用;
(3)對工期提前給予獎勵;
(4)對工程延誤收取誤期損失賠償金;
(5)加強索賠管理,公正地處理索賠。
4.合同措施
進度控制的合同措施主要包括:
(1)推行CM承發包模式,對建設工程實行分段設計、分段發包和分段施工;
(2)加強合同管理,協調合同工期與進度計劃之間的關系,保證合同中進度目標的實現;
(3)嚴格控制合同變更,對各方提出的工程變更和設計變更,監理工程師應嚴格審查后 再補入合同文件之中。
(4)加強風險管理,在合同中應充分考慮風險因素及其對進度的影響,以及相應的處理 方法。
(二)建設工程實施階段進度控制的主要任務
1.設計準備階段進度控制的任務
(1)收集有關工期的信息,進行工期目標和進度控制決策;
(2)編制工程項目建設總進度計劃;
(3)編制設計準備階段詳細工作計劃,并控制其執行;
(4)進行環境及施工現場條件的調查和分析。
2.設計階段進度控制的任務
(1)編制設計階段工作計劃,并控制其執行;
(2)編制詳細的出圖計劃,并控制其執行。
3.施工階段進度控制的任務
(1)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并控制其執行;
(2)編制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并控制其執行;
(3)編制工程年、季、月實施計劃,并控制其執行。
為了有效地控制建設工程進度,監理工程師要在設計準備階段向建設單位提供有關工期的信息,協助建設單位確定工期總目標,并進行環境及施工現場條件的調查和分析。在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監理工程師不僅要審查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提交的進度計劃,更要編制監理進度計劃,以確保進度控制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