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9-30 共2頁
其他變更。施工設計以外的其他變更通常有:施工條件變化、工期變化(非項目部原因引起的)、施工方案變更、材料上漲等。對于施工條件變化、工期變化、施工方案變更引起的工程變更,首先要向業主和監理呈報工期延期報告、工程變更申請單,經批復同意變更后,再向其呈報變更后的施工方案和工程量簽認單,在批復的工程量簽認單上要有業主、監理的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項目部據此進行施工,同時應及時申報變更手續,增加合同清單數量,以便申報計量,及時收取變更工程款。
對于材料上漲原因需進行調價的,一般在合同中已有約定,通常有明確調價材料的范圍(如工程實體所用的鋼材、水泥等);材料價格的取值范圍(如投標時的材料報價作為基價、當地當季度的信息價作為供貨時每季度信息價等)。如2004年上半年由于主材上漲價格懸殊,廣東省交通廳下發相應的調價文件《關于印發我省交通建設項目鋼材水泥材料價差調整指導性意見的通知》(粵交基[2004]49號),如合同未明確材料調整價格條款,故廣東省內項目部可以依據文件精神,向業主提出支付材料價差的補償申請。在此,材料用量的計算,應嚴格按照文件約定計算,當月分析設計圖紙所消耗的材料用量表,及時申報監理及業主簽認,以便當季度及時申報價差補償金額;不同的業主有不同的調價方式,項目部可結合實際購買材料價格與合同材料價格的對比,及時反饋有無調價的材料,以利降低成本。
可以調價的工程項目則應按照約定的參照文件和系數進行計算。與業主簽訂合同如沒有明確調價工程項目,可以根據FIDIC合同調價條款進行項目調價申請;FIDIC合同條件中單價調整一般合同規定為該單項工程涉及的累計款額超過合同價格的2%,同時該單項工程實施的實際工程量超過或少于原工程量清單中工程量的25%以上時,則可以對相應部分調整單價和費用;如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文件有明確指出調價的方式,則應按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條款來執行。
針對上述其它變更,要將各類工程變更的工程變更申請單、變更后的施工方案和工程量簽認單及批復、有關調價的參照文件、會議紀要、以及申報業主計量的價差文件等等,都是作為變更調價(或索賠)的支持性文件,是最終結算的依據;如果某項變更細目缺少任何一張證明其真實性的支持性文件,那么,這個細目在審計時被取消是肯定的。
對工程變更處理及時準確,直接對整個工程的質量、工期、進度和整個工程造價帶來增減,同時可以更加有利于工程最后竣工結算的順利進行,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
工程數量必須準確在做計量和變更申報工作中,不論是施工圖紙數量,還是合同外變更數量,都要計算準確。工程開工前首先要對施工圖紙進行一次全面性的復核,及時向業主提出施工圖工程量與合同工程量差異,及時調整合同清單數量,方便日后計量工作順利進行。
工程量計算尤其要注意的是多算、重算、點錯小數點以及錯套定額等常見的問題;因此必須熟練掌握工程量計算規則,仔細查看施工圖紙、設計變更記錄、隱蔽工程記錄等資料,對申報工程量逐一進行計算核實。
定額換算是否合理準確,補充定額編制依據是否充分。當工程量不能直接套預算定額需換算成預算單位量時,要列出換算計算式,使人能夠一目了然,方便業主審核,同時增強了我們大型施工企業在對方心目中的誠信度,這對我們施工企業的經營發展是有益而無害的。
總之,為方便工程的竣工結算工作,在工程開工初期,對計量及變更資料的收集和簽認應該相當重視;以利工程的竣工結算工作,可避免日后再補充相支持性資料的現象,避免最終或因時過景遷,或因人走茶涼造成補充支持性文件的可能性極小,使我們已實施的工程項目在最終結算中以支持性文件不足被刪除,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