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l03066 熟悉設計概算的審查內容
一、設計概算審查的意義
二、設計概算審查的內容
( 一 ) 審查設計概算的編制依據(jù)
1. 合法性審查。
2. 時效性審查。
3. 適用范圍審查。
( 二 ) 單位工程設計概算構成的審查
1. 建筑工程概算的審查
(1) 工程量審查。(2) 采用的定額或指標的審查。(3) 材料預算價格的審查。(4) 各項費用的審查。
2. 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的審查
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審查的重點是設備清單與安裝費用的計算。
(1) 標準設備原價(2)非標準設備原價(3)設備運雜費審查(4)進口設備費用審查(5) 設備安裝工程概算審查
( 三 ) 綜合概算和總概算的審查
1. 審查概算的編制是否符合國家經(jīng)濟建設方針、政策的要求 , 根據(jù)當?shù)刈匀粭l件、施工條件和影響造價的各種因素 , 實事求是地確定項目總投資。
2. 審查概算的投資規(guī)模、生產(chǎn)能力、設計標準、建設用地、建筑面積、主要設備、 配套工程、設計定員等是否符合原批準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立項批文的標準。如概算總投資超過原批準投資估算 10% 以上 , 應進一步審查超估算的原因。
3. 審查其他具體項目:
(1) 審查各項技術經(jīng)濟指標是否經(jīng)濟合理;(2) 審查費用項目 是否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計列,具體費率或計取標準是否按國家、行業(yè)或有關部門規(guī)定計算,有無隨意列項,有無多列、交叉計列和漏項等。 ( 四 ) 財政部對設計概算評審的要求
1. 項目概算評審包括對項目建設程序、建筑安裝工程概算、設備投資概算、待攤投資概算和其他投資概算等的評審。
2. 項目概算應由項目建設單位提供 , 項目建設單位委托其他單位編制項目概算的 , 由項目單位確認后報送評審機構進行評審。項目建設單位沒有編制項目概算的 , 評審機構 應督促項目建設單位盡快編制。 3. 項目建設程序評審包括對項目立項、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概算、項目征地拆遷及開工報告等批準文件的程序性評審。
4. 建筑安裝工程概算評審包括對工程量計算、概算定額選用、取費及材料價格等進行評審。
5. 設備投資概算評審 , 主要對設備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及價格進行評審。
6. 待攤投資概算和其他投資概算的評審。評審內容包括 :
7. 部分項目發(fā)生的特殊費用 , 應視項目建設的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的批復意見進行評審。
8. 對已招投標或已簽訂相關合同的項目進行概算評審。
三、設計概算審查的方法
( 一) 對比分析法
( 二 ) 查詢核實法
( 三 ) 聯(lián)合會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