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10-29 共1頁
工程施工中的不可抗力的內容包括(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專用條款約定的程度的風、雨、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立即通知工程師并應積極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以及預計清理修復的費用,若持續發生應每隔7天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事件結束14天內提交清理 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