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實施工程量清單、企業定額計價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實施工程量清單計價的目的和運作
1、工程量清單計價的目的,是以分項工程計量的規定,來規范建安工程施工招投標活動中的計價行為。實施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是要框定可變和不變工程量范圍。不變的工程量由工程量清單提出,使招標單位能夠在同一工程量基礎上判別各報價中由“不變的工程量”引起的費用的合理性;投標單位也能在同一工程量基礎上組價、并通過組價展示企業的綜合生產能力。可變的工程量最好由投標單位根據本企業的施工技術和組織措施自主確定,以促進各投標企業之間,在綜合生產能力方面競爭的更加充分。
2、對于“不變的工程量”,可按這樣的順序判斷:
(1)該分項工程是否構成產品實體,是否以其工程實體參與產品實體的形成過程。
(2)在構成產品實體時,這個量是否是必要的量。例如:施工鐵件、鋼筋馬凳、螺栓固定架,通過施工將凝結在混凝土里,是構成產品實體的分項工程,但它們是由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決定的、隨施工單位的綜合生產能力的不同而有差異的量,不是必要的量。
3、表現不變和可變工程量的價值量的分項工程單價,均由投標者自行組成。包括組價方式和組價基礎兩個方面:
(1)組價方式:包括單位估價法、綜合單價法和其它組價方法等,可由投標者自主確定。
(2)組價基礎:采用平均水平的預算定額、預算定額加調整系數或采用企業定額均可,可根據企業具備的條件和競爭形勢來決定。
4、實施工程量清單計價,必須解決“中標價格”與“竣工結算價格”的關系
(l)關于建筑產品中標價格中的量與價
建筑產品中標價格中的量,包括工程量清單提供的量和投標單位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自主確定的量;建筑產品中標價格中的價,是與量相對應的、在投標時施工單位自主確定的單位量的價格(或基價)。根據招標投標原則,凡屬于"中標價"范疇的量和價,除工程量清單提供有誤的量和工料機差價因素之外,一般不得在竣工結算時調整。
(2)其它因素
包括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技術經濟簽證以及由于政策性變化所引起的工程價格的變動等;要根據施工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理。
(二)建立企業定額是引進國際工程價格管理先進經驗,提高我國建筑業競爭能力的需要
l、企業定額:本文所謂的企業定額,是指在反映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方面有別于現行預算定額的計價定額。
(l)企業定額是施工企業根據市場形勢的要求,自行編制的、反映企業綜合生產能力的計價定額。
(2)企業定額可以采取多種結構和表現形式、多種計價方法。
(3)企業定額可以采用多種定額作為編制的基礎定額,也可以通過對施工過程進行技術測定來編制企業定額分項工程的生產要素消耗量。
2、建立企業定額,是加速我國建筑企業綜合生產能力發展的需要。
建筑產品計價方法和價格形成機制與國際接軌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使我國建筑業綜合生產能力進一步向國際先進水平靠攏。特別是在我國加人世貿組織之后,不管是國外施工力量的進人還是我國施工力量的走出,我國的建筑業都將面臨著裝備更精良、技術更先進的國際施工力量的競爭。因此,提高綜合生產能力,是擺在我國建筑業面前的當務之急。建立企業定額,正是施工企業自覺地運用價值規律和價格杠桿,把握市場脈膊,提高企業綜合生產能力的重要途徑!因為,在建立企業定額的過程中,企業必定以當期全國或地區統一的預算定額為參照,比較企業定額的水平。在競爭中,企業必定以先進的技術力量為榜樣,找出自己的差距。如此多次反復、不斷改進,最終達到企業綜合生產能力與企業定額水平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實施工程量清單計價,建立企業定額應注意的問題
1、實施工程量清單計價,必須有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統一的分項工程項目劃分和統一的分項工程的工作內容。
(1)工程量計算規則,是確定建筑產品分項工程數量的基本規則,是實施工程量清單計價提供工程量數據的最基礎的資料之一,不同的計算規則,會有不同的分項工程量。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的目的有三:一是為了避免不變的工程量因計算規則不同而引起不同的工程量;二是通過工程量計算規則的統一達到分項工程項目劃分和分項工程所包括的工作內容的統一;三是使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調整有統一的計算口徑。我國的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宜在現有基礎定額工程量計算規則的基礎上適當綜合確定。
(2)分項工程項目劃分和分項工程的工作內容,是在一定的工程量基礎上自行組價和編制企業定額的依據。只有統一的分項工程項目劃分和統一的分項工程的工作內容,才能使企業定額之間、由企業定額確定的建筑產品價格之間具有可比性。
2、企業定額必須在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統一的分項工程劃分、統一的分項工程內容的指導下進行編制。編制原則如下:
(二)必須在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質量評定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基礎上,使企業定額的人工、機械和材料消耗量及其單價真實反映企業的個別生產力水平。
(1)企業定額的水平必須隨著我國的科學技術進步引起的規范變化和企業的生產力的發展而變化。
(3)構成建筑產品價格的各項費用的組成,必須和國家關于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統一規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