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在驗證資產評估結果時考慮的因素是:
(1)評估報告的各項工作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2)評估范圍是否準確;
(3)評估方法是否適當。
4.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不符合評估結果要求的,分別情況作出(修改)、(重評)、(不予確認)的決定。
(三)資產評估報告
1.資產評估機構必須按照(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撰寫資產評估報告。(多選)
2.資產評估報告必須由資產評估機構獨立撰寫,不受資產評估委托方或其主管單位以及政府部門或其他經濟行為當事人的干預。(判斷)
3.資產評估報告的作用:(多選)
(1)資產評估機構公證性的工作報告;
(2)評估機構履行評估合同的成果;
(3)評估機構為資產評估項目承擔法律責任的證明文件。
4.評估報告的正文內容包括:(多選,注意與評估報告的附件的區別)
(1)首部;
(2)緒言;
(3)委托方與資產占有方簡介;
(4)評估目的;
(5)評估范圍與對象
(6)評估基準日期;
(7)評估原則;
(8)評估依據;
(9)評估方法;
(10)評估過程;
(11)評估結論;
(12)特別事項說明;
(13)評估基準日期期后重大事項;
(14)評估報告法律效力;
(15)評估報告提出日期;
(16)尾部。
5.評估報告的附件包括:(多選,注意與正文內容的區別,附件內容主要;評估所依據的材料證明)
(1)有關經濟行為文件;
(2)資產評估立項批準文件;
(3)被評估企業前3年會計報表;
(4)委托方與資產占有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5)產權證明復印件;
(6)委托方、資產占有方的承諾函;
(7)資產評估人員和資產評估機構的承諾函;
(8)資產評估機構資格證書復印件;
(9)資產評估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10)參加本評估項目的人員名單;
(11)資產評估業務約定合同;
(12)重要合同;
(13)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