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1. 考題給出我國金融監管現狀的資料,讓你分析金融監管的內涵并綜合分析金融監管實踐方面的新趨勢。(參見《指南》p182─183例題1、2;并掌握p181─182(四)中國金融監管體系的現狀及其問題)
答案:
一、金融監管的內涵
金融監管是指為了實現金融體系的穩定、有效運轉和經濟主題伍的共同利益、金融管理局及其他監管部門依據相關的金融法律、法規準則、或職責要求,以一定法規程序對金融機構和其他金融活動的參與者,實行監督、檢查、稽核和協調。
二、我國金融監管的現狀
我國已經形成了以一行三會為主體的較為完整的分業監管體系。我國的分業監管體制是與我國金融體系發展的實際以及相關的監管水平相適應的,在很程度上控制了風險,促進了金融體系的健康發展。不過,在分業監管體制下監管主體分立,各行其是的情況下,難免也會導致許多問題,特別是金融開放逐步擴,金融機構混業經營趨勢越發明顯的情況下,這些問題變得更脫出。主要表現在:
1、重復監管與監管真空并存,2、金融監管的協調較差,導致監管效率低下。
三、金融監管實踐方面的新趨勢
金融監管是一個實踐性很強的問題,涉及的內容很廣,主要從目標、主體、依據、對象、方式上來說明
1、監管目標的新趨勢。20世紀90年代以來,由于金融危機的頻繁暴發,各國金融監管的目標開始轉向以安全優先并兼顧效率。
2、監管主體的新趨勢。監管職能分立,針對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實施特定的專業性監管。
3、監管依據的新趨勢。巴塞爾委員會1988年7月頒布的巴塞爾協議和1997年9月的《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雖然沒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它們對穩定金融體系具有很的作用,已經成為全球通用的銀行監管文獻。2004年6月份,新巴塞爾協議制訂,新資本協議反映了現代金融和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也反映了全球化和國際金融活動的游戲規則。
4、監管對象的新趨勢。進二十年來,許多非金融機構開始涉足金融領域,隨著其業務范圍的不斷擴張,已逐漸成為金融市場中不容忽視的力量,這種變化使金融監管對象日益變得多樣化和復雜化。
5、監管方式的新趨勢。數量模型開始廣泛運用與金融監管實踐。從目前看模型化方法的發展還沒有到完善的程度,標準也還沒有統一,如何統一銀行內部方法和監管方法,實現內外監管的結合,將是未來的一個重要發展趨勢。 2. 考題給出有關金融風險的資料,讓你綜合分析防范金融風險的機制和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中應防止的幾種傾向。(參見《指南》p212─213例題1、2;并掌握p210─211(三)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與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答案:
一、防范金融風險可以有兩類機制,既行政機制和市場機制。
運用行政機制可以一定時間內抑制金融風險,避免其轉變為金融動蕩,但這種抑制是以犧牲經濟發展和金融發展為代價的,并推進著金融風險的累積,其最終將以運用財政對沖金融不良資產為結果。
運用市場機制防范金融風險,實際上是通過運用各層次資本市場,各種金融工具彼此間的替代、互補、對沖和組合機制,一方面通過將金融風險分散為由各個微觀主體分別承擔而避免其中發生給經濟帶來的動蕩,另一方面,通過各個微觀主體分別的市場選擇和市場運做而化解這些風險。
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成為保障經濟安全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機制,金融風險是客觀存在的,要有效化解風險就必須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
二、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中應防止的幾種傾向
中國經濟依然深受計劃機制的影響,在此背景下,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必然是一項艱巨復雜而循序漸進的系統工程。在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中,應注意避免以下幾種傾向:
1、避免單純追求建立全國統一市場。“、一、統”是計劃經濟的突出表現之一,要避免運用行政機制建立多層次的全國性資本市場的現象發生,根據經濟發展、企業經營和投資者需求,按照市場機制的原則,建立全國性市場和區域性市場結構比較合理、有形市場和無形市場功能相互補充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需要注意解決三個問題
(1)應避免運用財政資金投資建立證券交易市場,鼓勵會員機構和民間資金投資建立證券交易市場,
(2)應避免從方便行政管理出發將證券交易市場的組織機構行政化,尤其不應安排他們的行政級別。
(3)應避免從“有形化”的行政思維出發,只建立有形市場,取締無形市場。
2、避免運用行政標準規范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發展。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需要規范化,但在目前中國條件下,實際上存在著三種不同的規范,如果弄不清這些規范的內涵,很容易在規范化的過程中,形成越來越不規范的現象。
(1)計劃經濟的規范和市場經濟的規范。近10年開,中國資本市場在“規范化”中發生的很多現象實際上是計劃經濟的產物。資本市場屬于經濟范疇,只能用市場經濟的標準予以規范,因此,不能用計劃經濟的標準來規范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建立。
(2)制度規范和機理規范。中國的市場經濟體制還處于深化改革過程中,這意味著市場經濟的成長和相關條件的變化,法律法規的進一步修改完善將是不可避免的,但由于有關法律的修改完善常常滯后于實踐,同時,相當一些新的實踐活動又缺乏現有法律的規定,由此,在運用現有法律法規來規范市場主體活動的過程中,是強調市場機理的要求刻板的強調制度條款?從發展角度看,凡是不符合市場機理的制度條款最終將被修改,所不同的是,如果繼續貫徹帶有明顯計劃機制性質的制度,不僅要繼續付出巨的經濟成本,而且將嚴重延緩市場創新的展開。
(3)單一市場規范和多層次市場規范。不同層次的資本市場首先依據不同的發行標準、上市條件和交易規則而劃分,由此,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直接意味著多層次的發行標準、發行條件和交易規則,在這個系統中,用任一層次的市場規則。都可以得出“對方不規范”的結論,
3、避免由行政部門承攬微觀主體的非系統性風險。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必然存在著各層次資本市場風險的問題,對市場主體來說,風險可分為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系統性風險有影響各個微觀主體的效應,非系統性風險則是單個或部分微觀主體所面臨的風險。對行政監管部門來說,防范和化解風險的重心在于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風險,而不在于防范和化解非系統性風險在內的一切市場風險,與此對應非系統性風險應由各個微觀主體各自承擔,在承攬非系統性風險的條件下,行政監管部門難免陷入處理各種不分巨細的繁雜事物中,無法集中精力建設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或者出于擔心包括非系統性風險在內的各種風險發生,不敢膽地開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建設,
3.考題給出有關資本帳戶開放的資料,讓你綜合分析開放資本帳戶的內涵以及“資本帳戶開放”與“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概念區別。(參見《指南》p219(一)開放資本帳戶的內涵;《指南》p221─222例題1)
答案:
一、開放資本帳戶的內涵
資本帳戶,又稱資本項目,屬國際收支范疇。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把握資本帳戶開放的內涵:
1、放松或取消對國際收支帳戶中的“資本與金融帳戶”項下各子帳戶的管制?,F今所強調的開放資本帳戶從嚴格意義上說是指放松或取消資本帳戶帳戶項下尚未放松或取消管制的子項。
2、“資本帳戶開放”與“資本帳戶可兌換”是不同的概念。資本帳戶開放主要強調資本交易的放開,并不一定要求資本項目下的匯兌自由。
3、資本帳戶開放在國際社會中是一個相對概念。從各國的資本帳戶開放和匯兌安排實踐中可以看到:世界上沒有絕對的開放,也沒有絕對的管制。
二、“資本帳戶開放”與“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概念區別
資本帳戶開放主要強調基本交易的開放,并不是一定要求資本項目下的匯兌自由。在資本跨境運作中,與資本交易相關的外匯管制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本外幣兌換的管制,二是對資本跨境流動的管制。
所謂資本項目不可兌換,通常指的是一國貨幣當局同時在這兩個方面進行管制。雖然,隨著資本帳戶開放的擴和深入,跨境資本交易對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的要求將不斷提高,同時對跨境資本流動的監管難度也將加,從而最終將導致資本項目完全可兌換,但在實踐中,資本帳戶開放與資本項目可兌換依然是兩個既相互聯系又有著明顯區別的范疇,從政策調整來說,資本項目的開放一資本項目可對哈是兩個可以分階段操作的步驟。因此,不能認為只要實現了資本帳戶開放就同時實現了資本項目的可兌換。
4. 考題給出有關金融混業經營與金融監管的資料,讓你綜合分析金融混業經營的內涵以及業務監管模式與機構監管模式的區別。(參見《指南》p232例題2、1;另要注意掌握關鍵的一句話:“對中國金融業的發展來說,要逐步推進金融分業經營向金融混業經營轉變,就必須變機構監管為業務監管”)
答案:
一、混業經營的內涵
所謂混業經營,是指同一家金融機構同時經營若干個金融產業業務的狀況。
金融產業以金融產品為載體。各種金融產品之間既存在著差異性;又存在著替代性和互補性。其中,差異性決定了各種金融產品之間的區別,替代性和互補性決定了各種金融產品彼此之間的相互關聯、相互依賴。金融產品之間的這些特性,決定了各種金融業務之間存在著密不可分的內在聯系,同時也決定了金融機構的經營業務不可能按照理論上將金融也劃分為銀行業、證券業、信托業、和保險業等產業的方式來開展,只能實行混業經營模式。
發達國家近20年來的金融實踐證明,混業經營不僅不會引起金融機構在經營業務同構基礎上的同質化,而且有利于通過激勵金融市場競爭和金融創新來推動金融機構的業務細分和市場細分,從而提高金融機構的經營效率和服務質量。
二、業務監管模式與機構監管模式的區別
長期以來,發達國家實行的是業務監管模式,而中國實行的是機構監管的模式。這兩種監管模式的區別表現在:
在業務監管模式下,一家金融機構從事哪些金融業務并不直接有金融監管部門確定,只要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金融機構可以根據自身的發展和金融市場的狀況自主選擇經營多種金融業務,但當一家金融機構同時經營若干種金融業務時,其業務活動分別由不同的監管部門監管。
在機構監管模式下,一家金融機構從事的金融業務由直接歸口的監管部門授予,在監管部門實行分產業設置的條件下,金融機構所能經營的業務也就只能與歸口的監管職能相對立。對中國金融業的發展來說,要逐步推進金融分業經營向金融混業經營轉變,就必須變機構監管為業務監管。